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上思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,坐落在风景绮丽的十万大山北麓。上思县区位优势明显。县城距离广西首府南宁市仅100公里,南宁国际机场75公里,距广四最大的海港防城港116公里,距我国边境重镇东兴市130公里,为防城港市唯一市辖县。总面积2816平方公里。总人口21万多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5人。壮族占86.8%,汉族占9.2%,瑶族占3.9%,其他少数民族占0.1%。上思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96.1小时,年太阳总辐射量达114.39千卡/平方厘米,光能资源较为丰富;年平均气温21.7摄氏度,年平均降雨量1217.3毫米。气候温和,雨量适中,无霜期长,为各种动植物最适生长区之一。上思土地广阔而肥沃。境内土地面积423万亩,其中耕地面积35万亩,林地面积267.6万亩;宜牧面积51万亩;尚未利用的荒山荒地大部分可作林地、农地开发。十层深厚,植被茂盛,发展林果业和畜牧业大有潜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