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上思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,坐落在风景绮丽的十万大山北麓。上思县区位优势明显。县城距离广西首府南宁市仅100公里,南宁国际机场75公里,距广四最大的海港防城港116公里,距我国边境重镇东兴市130公里,为防城港市唯一市辖县。总面积2816平方公里。总人口21万多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5人。壮族占86.8%,汉族占9.2%,瑶族占3.9%,其他少数民族占0.1%。上思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96.1小时,年太阳总辐射量达114.39千卡/平方厘米,光能资源较为丰富;年平均气温21.7摄氏度,年平均降雨量1217.3毫米。气候温和,雨量适中,无霜期长,为各种动植物最适生长区之一。上思土地广阔而肥沃。境内土地面积423万亩,其中耕地面积35万亩,林地面积267.6万亩;宜牧面积51万亩;尚未利用的荒山荒地大部分可作林地、农地开发。十层深厚,植被茂盛,发展林果业和畜牧业大有潜力。